当前位置:顶点小说>历史军事>相国在上> 免费章节《大燕开海章程纲要》
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免费章节《大燕开海章程纲要》(5 / 9)

等为中等;粮食、竹木、陶器等为下等。

货物清单由筹策司每年修订,报内阁备案后公示。

引费(船引许可费):

船引为每年发放一次的远洋航行许可证,每张定价白银一百两整。中签者凭令可出海。

每年总额根据海贸量调整(如第一年一百张,视情况逐年递增或递减)。

通商码头费(泊位税):

由海衙划设码头泊位,按天计费,由仓储货榷司收取,用于码头维护与扩建。

第二条:征收方式

三单合一:商船出港前,需持《船引》《货物清单》《纳税凭证》三单,由港口洋税司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。缺一不可,伪造或涂改视为走私,货物没收。

统一银庄缴费:商贾缴税统一至海衙指定的“海运银庄”窗口办理。银庄开具的凭证需加盖银庄主印和海衙洋税司副印方为有效。

设港关与陆关:在通商口岸设立海关卡口,在通往内地的要道(如进出广州的大庾岭、梅关,松江的运河卡口)设立陆上税关,对进口内销的番货征税,避免走私免税。

第三条:审计与处罚

双审制:海衙度支司每年独立审计;都察院每三年委派巡海御史进行一次全面审计,结果直接上达天子。

走私重典:

漏税、夹带走私者,一经查实,罚没全部走私货物。

船主及管事流徙三千里。

有官身者革职,永不叙用。

行贿、共谋的官府人员,以贪墨罪论,杀无赦。

举报悬赏:凡举报走私或贪污行为,经查属实,罚没财物以三成赏举报人,并可优先获得下一年度船引扑买资格。

卷五:贸易与船引制度

开放并不等于放任,有序竞争是关键。

第一条:船引

上一页 目录 +书签 下一页